(2020年上?!坝咨 变浫№樜淮蠼馕?!入戶3年也面臨統(tǒng)籌風險)
今年,上海各區(qū)的“幼升小”錄取順位都非常嚴格,各區(qū)教育局對學區(qū)房產權人和入戶年限都做了比較嚴格的劃分,制定出了錄取順位(檔位)。
只有提前了解政策信息,盡量讓孩子符合對口優(yōu)質學校的錄取標準,才能避免統(tǒng)籌風險。今天,我們就來一起了解一下2020年16區(qū)錄取順位的實施標準吧~
2020上海幼升小錄取順位熱門問題:
一、人戶一致問題
戶主須是學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浦東新區(qū)明確要求房產證產權人須為戶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
學生本人為戶主的,房產證產權人須為學生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或其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
共同共有產權沒有明確限制產權占比。
曾祖父母產權不符合人戶一致要求。
按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安排入學
部分學校實行五年一戶,“一個門牌號一居住戶,五年內只安排一次同校對口入學”(同一居住戶二孩除外)。
二、人戶分離問題
按房產證地址就近安排公辦學校;
房產證產權人須為學生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或其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
產證上的登記日期截止為2020年4月23日
三、非滬籍問題
需滿足父母一方+學生居住證
相關房產產權人為學生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
16區(qū)錄取順位盤點:
浦東新區(qū)
浦東新區(qū)部分熱門學校實施“五年一戶”。
浦東新區(qū)積分120+房產+居住證的非滬籍子女錄取順位僅僅排在分戶分離有房產的后面。
港澳臺和外籍子女是排在隨遷子女后面的。
錄取順位:
1、“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適齡學生
2、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具備相應房產證)的學生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標準分值,居住地有相應房產證的隨遷子女
4、動遷戶子女
5、本市戶籍居住本區(qū)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適齡兒童、少年
6、本市外區(qū)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無相應房產證)的適齡兒童、少年
7、其余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
8、香港、澳門、臺灣適齡兒童、少年
9、外籍適齡兒童、少年
重點關注:
1、部分學校實行“五年一戶”:
昌邑小學大華校區(qū)
川沙中學南校小學部
福山花園外國語小學
福山外國語小學
福山證大外國語小學
海桐小學櫻花校區(qū)、東城校區(qū)
華東師范大學第二附屬中學前灘學校小學部
建平實驗小學棗莊路校區(qū)
進才實驗小學
第六師范附屬小學羽山校區(qū)
明珠小學A區(qū)、B區(qū)、C區(qū)
浦東新區(qū)第二中心小學巨野校區(qū)、張江校區(qū)
浦師附小濰坊校區(qū)、東城校區(qū)
上海市實驗學校東校小學部
張江高科實驗小學香楠校區(qū)、藿香校區(qū)
浦東新區(qū)周浦第二小學公元新村校區(qū)
竹園小學滬東校區(qū)
2、“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適齡學生:按學生本區(qū)常住戶籍所在地地址安排對口入學,戶主須是學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產證產權人須為戶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學生本人為戶主的,房產證產權人須為學生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或其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戶籍遷入日期、產證上的登記日期截止為2020年4月23日,辦理入學手續(xù)截止日為8月10日。
2020年,如某校對口招生區(qū)域內符合上述入學條件的“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登記入學適齡兒童網上報名公辦小學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招辦將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安排入學,超額部分作統(tǒng)籌安排。
3、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具備相應房產證)的學生:
待區(qū)域內“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學生安排后,視學校招生情況,按房產證地址就近安排公辦學校,房產證產權人須為學生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或其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產證上的登記日期截止為2020年4月23日,辦理入學手續(xù)截止日為8月10日。
4、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
其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標準分值:居住地有相應房產證的(產權人為學生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參照本市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具備相應房產證)的學生就近安排入學,產證上的登記日期截止為2020年4月23日。
居住地無相應房產證的,根據實際居住地址,統(tǒng)籌安排入學。辦理入學手續(xù)截止日為8月10日。
5、動遷戶子女:
因動遷原因,戶籍尚未遷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產尚未辦理產證的,如動遷安置地配套學校已具備招生條件,可憑動遷協(xié)議書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學。另行租賃房屋居住的,統(tǒng)籌安排入學。
6、本市戶籍居住本區(qū)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適齡兒童、少年:
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承租人(買受人)須是學生父母(提供相關證明),可按居住的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地址就近安排入學。
7、本市外區(qū)戶籍、人戶分離(居住地無相應房產證)的適齡兒童、少年:
本市外區(qū)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憑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申請在本區(qū)就讀的,按居住地統(tǒng)籌安排入學。初中階段招生,辦理申請回戶籍(居?。┑鼐妥x手續(xù)的截止日期為4月13日。小學階段招生,辦理申請回戶籍(居?。┑鼐妥x手續(xù)的截止日期為4月23日。
8、其余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
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符合入學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本區(qū)就讀的,其所持的居住證件上的居住地址,應與其父母所持居住證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區(qū)。
滬人員隨遷子女小學階段入學,以安排進入公辦學校為主,部分區(qū)域確實無法安排公辦學校入學的,統(tǒng)籌安排進入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小學就讀。本區(qū)在園的適齡隨遷子女原則上按就讀幼兒園,統(tǒng)籌安排入學。非在園的適齡隨遷子女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按居住地址就近選擇區(qū)級指定登記點完成入學信息登記,統(tǒng)籌安排入學。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初中階段入學,在本區(qū)有小學學籍、符合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原則上按就讀小學統(tǒng)籌安排入學。新來滬的五年級隨遷子女,需在本區(qū)就讀初中六年級的,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自行前往有學額的公辦初中登記報名。辦理入學手續(xù)的截止日為8月10日。
9、殘疾兒童、少年: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殘疾兒童可直接到浦東新區(qū)特殊教育學校、浦東新區(qū)輔讀學校、浦東新區(qū)致立學?;蚱謻|新區(qū)觀瀾小學、浦東新區(qū)高行小學、浦東新區(qū)新場實驗小學、浦東新區(qū)書院小學、上海市宣橋學校開設的特教班申請入學。
10、香港、澳門、臺灣適齡兒童、少年:
香港、澳門、臺灣學生持本人香港或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本市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安排入學時,視學校招生情況統(tǒng)籌安排入學。
11、外籍適齡兒童、少年:
外籍學生持本人有效簽證外國護照(須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居留許可頁,且有有效往來簽證)和《本市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安排入學時,視學校招生情況統(tǒng)籌安排入學。
12、其他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
除上述情況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區(qū)入學的學生,由招辦視實際情況統(tǒng)籌安排入學。
黃浦區(qū)
錄取順位:
1、本區(qū)戶籍對口適齡兒童
2、申請本區(qū)居住地入學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3、符合本區(qū)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4、港澳臺和外籍適齡兒童
重點關注:
1、本區(qū)戶籍對口適齡兒童
區(qū)教育行政部門首先安排本區(qū)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或承租人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一致的適齡兒童對口入學,當本區(qū)戶籍適齡兒童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依次按照適齡兒童與戶主的關系、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等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qū)域內統(tǒng)籌安排入學,黃浦區(qū)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的機會(二胎或多胞胎除外)。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市戶籍人戶一致優(yōu)先、同類排序靠后為原則,按照有關學校招生細則安排入學。
2、申請本區(qū)居住地入學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對于申請居住地入學的適齡兒童,按照購房時間、與直系親屬同住情況、實際居住地年限等,先在所居住地街道內的小學統(tǒng)籌安排,黃浦區(qū)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的機會(二胎或多胞胎除外)。若實際報名登記數大于街道內各學校計劃招生總數時,則在全區(qū)小學內統(tǒng)籌,依次順序為:
?、龠m齡兒童的居住地與其直系親屬的戶籍地址相一致;
②適齡兒童與其直系親屬為房產證上的產權人,并共同擁有全部產權;
?、燮渌闆r。
?、芪幢幻褶k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
3、符合本區(qū)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對于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先在街道內統(tǒng)籌安排,若實際報名登記數大于街道內各學校計劃招生總數時,則在全區(qū)小學內統(tǒng)籌。
4、港澳臺和外籍適齡兒童
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先在街道內統(tǒng)籌安排,若實際報名登記數大于街道內各學校計劃招生總數時,則在全區(qū)小學內統(tǒng)籌。
5、有特殊教育需要兒童入學登記辦法
由于殘障等原因不能適應普通學校學習或生活的適齡兒童,本區(qū)將提供特殊教育服務。凡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本區(qū)戶籍中重度智障、聽障和視障的兒童,納入“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tǒng)”,完成網上信息登記,5月17日(8:30-11:30,13:30-16:00)到區(qū)內指定的特殊教育學校驗證報名,特殊教育學校做好初步測定、登記、上報手續(xù),待參加全市組織的評估后,安排進入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就讀。
靜安區(qū)
錄取順位:
1、靜安區(qū)人戶一致,戶籍地入學
2、人戶分離(有房產)居住地入學
3、本區(qū)集體戶籍適齡兒童
4、本區(qū)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
5、來滬人員隨遷子女
重點關注:
1、戶籍地入學。
區(qū)教育局根據區(qū)域內學校資源配置及生源分布情況,采取地塊(居委)劃片對口的方法,確定公辦小學的對口入學范圍。
根據報名人數與招生計劃數的實際情況,部分公辦小學的對口入學條件繼續(xù)執(zhí)行:“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籍須在對口地塊滿2年以上(2021年起,部分公辦小學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籍須在對口地塊滿3年以上);房屋戶主為兒童、父或母;房屋產權人/承租人為兒童、父或母?!痹擃悓W校,每戶地址5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
2、統(tǒng)籌居住地入學。
根據市教委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截止日為2020年4月23日),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
3、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
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徐匯區(qū)
錄取順位:
1、本區(qū)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一致的適齡兒童
2、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
3、本市集體戶籍適齡兒童
4、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
5、符合就讀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重點關注:
1、根據“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繼續(xù)實行對口入學的辦法,統(tǒng)籌兼顧、合理安排,對于區(qū)域內入學矛盾突出的學校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額不超過45人。
2、對于本區(qū)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兒童本人)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按照入戶籍時間長短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實行區(qū)域內統(tǒng)籌安排入學。
3、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選擇居住地登記入學的,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再根據區(qū)域內實際情況統(tǒng)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本市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
4、符合就讀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統(tǒng)籌安排進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優(yōu)先安排持有積分達標的《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的子女。
長寧區(qū)
錄取順位:
?。ㄒ唬┍臼袘艏?/p>
1.本區(qū)戶籍人戶一致適齡兒童
2.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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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條件的臺灣適齡兒童(根據《上海市臺灣同胞投資權益保護規(guī)定》執(zhí)行)
2.符合條件的香港、澳門適齡兒童
3.符合條件的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
4.符合條件的華僑及外籍人員適齡攜行子女
重點關注:
1、2020年長寧區(qū)各公辦小學繼續(xù)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的做法(多胞胎、二胎除外)。本區(qū)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根據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懊庠囅鄬徒雽W”的原則,按照學校招生公告中招生范圍對口入學。
學校招生公告中有“梯度安排”的,以學校招生公告為準。對不符合學?!疤荻劝才拧被颉拔迥暌粦簟闭叩倪m齡兒童,學校無法安排的,由區(qū)教育局在區(qū)域內統(tǒng)籌安排入學。
2、如何統(tǒng)籌安排本市戶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就學?
根據本市有關文件的規(guī)定,2020年繼續(xù)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本市(本區(qū))戶籍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選擇在居住地登記入學的,家長可憑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截止日為2020年4月23日),在孩子就讀的本市幼兒園或區(qū)指定地點進行適齡兒童入學信息登記。長寧區(qū)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按照“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優(yōu)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qū)域內統(tǒng)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區(qū)戶籍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統(tǒng)籌安排入學的辦法就讀。
本區(qū)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統(tǒng)籌安排入學。
3、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guī)〔2018〕5號)等要求,2020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滿足下列兩種情形之一:第一種情形: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證明(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許補繳的除外);第二種情形: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2020年受理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xù)截止日為8月10日。
普陀區(qū)
錄取順位:
1、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
2、“人戶分離”適齡兒童
3、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
4、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
5、非本市戶籍
虹口區(qū)
錄取順位:
1、本區(qū)“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
2、“人戶分離”適齡兒童
3、本區(qū)集體戶籍適齡兒童
4、本區(qū)廉租房的適齡兒童
5、來滬人員隨遷子女
重點關注:
1、學校應按區(qū)教育局確定的相對就近入學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按照“相對就近、免試入學”的招生原則,招收轄區(qū)內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
2、本區(qū)“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公辦小學報名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根據適齡兒童與戶主關系、房產情況、戶籍遷入時間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學。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適齡兒童,根據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的實際情況,以本區(qū)戶籍人戶一致優(yōu)先、同類排序靠后為原則,按照相關學校招生細則安排入學。未能對口入學的適齡兒童將統(tǒng)籌安排相對就近的公辦小學就讀。
3、選擇申請在居住地就讀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按照“人戶一致優(yōu)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報名人數和已分配入學情況,統(tǒng)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4、本區(qū)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居住本區(qū)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就近入學。
5、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安排。報名信息核對通過的,按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持本區(qū)房產證情況、《上海市居住證》《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年限等先后順序,統(tǒng)籌安排隨遷子女入學。
2020年,受理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xù)截止日為8月10日。
楊浦區(qū)
錄取順位:
1、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
2、“人戶分離”適齡兒童
3、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
4、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
5、來滬人員隨遷子女
重點關注:
1、統(tǒng)籌居住地入學。
楊浦區(qū)繼續(xù)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戶籍在外區(qū)、居住在本區(qū),或者戶籍在本區(qū)、居住地與戶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在進行入學信息登記時,家長可憑戶口簿原件和《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截止日為4月23日),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區(qū)教育局根據2020年楊浦區(qū)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實施細則,按照“戶籍與居住地一致優(yōu)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qū)域內統(tǒng)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qū)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學。
2、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guī)〔2018〕5號)等要求,2020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閔行區(qū)
錄取順位:
1、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適齡兒童
2、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
3、本市集體戶籍適齡兒童
4、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
5、來滬人員隨遷子女
重點關注:
1、對于閔行區(qū)戶籍地(戶主為直系親屬或本人)與居住地(產權人為直系親屬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適齡兒童,當報名人數不超過對口學校招收計劃數時,安排就近入學;當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計劃數時,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安排入學,超出部分實行區(qū)域內統(tǒng)籌安排入學。對于區(qū)域內入學矛盾突出的學校實施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多胞胎、二孩除外)。
2、根據本市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截止日為2020年4月23日),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選擇居住地登記入學的,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區(qū)域內實際情況統(tǒng)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本市集體戶籍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
3、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招生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guī)〔2018〕5號)要求,切實做好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招生入學工作,加強對隨遷子女入學條件的審核。
2020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閔行區(qū)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受理來滬人員隨遷子女辦理入學手續(xù)截止日為2020年8月10日。
寶山區(qū)
錄取順位:
1、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
2、“人戶分離”適齡兒童
3、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公共戶口及公租房內適齡兒童
4、來滬人員隨遷子女
重點關注:
1、統(tǒng)籌居住地入學。根據本市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截止日為4月23日),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本區(qū)按照“戶籍與居住地一致優(yōu)先”原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在鎮(zhèn)、街道(學區(qū))內統(tǒng)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3月20日,本區(qū)公布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
2、在本區(qū)辦理的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公共戶口及公租房內適齡兒童在實際居住地申請就讀,按照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申請就讀的辦法,統(tǒng)籌安排入學。在本區(qū)配住廉租房等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統(tǒng)籌安排入學。
3、2015年起,本區(qū)實施對口校區(qū)內同一居住戶地址五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適齡兒童(及父母)戶籍遷入直系親屬戶籍內滿五年并與同住的,能享受對口入學政策(為保證政策延續(xù)性,該辦法逐年過渡到位,即:2020年須遷入戶籍滿5年)。與上述政策不符的或遷入非直系親屬戶籍內的由區(qū)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入學。
4、本區(qū)戶籍智力中度殘疾(及以上)、聽力殘疾和視力殘疾的適齡兒童可于5月23日到區(qū)特教指導中心接受咨詢評估,安排進入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普校特教班)就讀。
5、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招生。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guī)〔2018〕5號)等要求,2020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區(qū)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小學階段以統(tǒng)籌安排進入公辦學校為主,部分地區(qū)公辦教育資源緊缺的,統(tǒng)籌安排進入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小學就讀。
嘉定區(qū)
錄取順位:
(1)報名公辦小學的本區(qū)戶籍且戶口與房產對應的適齡兒童。
?。?)報名民辦小學未被錄取的、本區(qū)戶籍且戶口與房產對應的適齡兒童。
?。?)報名公辦小學的本區(qū)廉租房戶籍的適齡兒童。
上述三類情況,依次按照兒童本人戶籍遷入對應房產的時間先后排序,安排就近入學,額滿為止,超出部分原則上在同一街鎮(zhèn)內安排入學。
就近入學安排后,進行統(tǒng)籌安排,小學、初中都按照以下順序進行:
?。?)上海戶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學生)。
?。?)上海戶籍集體戶口的適齡兒童(學生)。
?。?)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
?。?)其他符合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
上述四類,對提供所在居住地為其本人或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相應的房地產權證(產權人僅為本人或直系親屬住宅類房產證或農村自有宅基地證)的適齡兒童(學生),優(yōu)先安排。
公辦小學優(yōu)先招收符合條件的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入學,如仍有空余學額,由各街鎮(zhèn)教委統(tǒng)籌安排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街鎮(zhèn)依據區(qū)域教育資源和入學需求制定相應入學統(tǒng)籌排序或積分辦法,上報區(qū)教育局審核備案,并向社會公布。符合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以進入公辦學校為主,部分地區(qū)公辦教育資源緊缺的,可統(tǒng)籌安排進入民辦隨遷子女小學。
松江區(qū)
錄取順位:
1、戶籍本鎮(zhèn)(地區(qū))人戶一致
2、戶籍本鎮(zhèn)(地區(qū))人戶分離
3、戶籍本區(qū)非本鎮(zhèn)(地區(qū))人戶分離
4、戶籍本市非本區(qū)人戶分離
5、戶籍港、澳、臺本鎮(zhèn)(地區(qū))有房產
6、外省市戶籍本鎮(zhèn)(地區(qū))有房產
7、外國籍本鎮(zhèn)(地區(qū))有房產
8、本市戶籍、港澳臺、外國籍本鎮(zhèn)(地區(qū))無房產
9、外省市戶籍無房產
重點關注:
1、戶籍本鎮(zhèn)(地區(qū))人戶一致
①父母持有本鎮(zhèn)(地區(qū))居住類房產證件且入學學生戶籍在此房產內。
②(外)祖父母持有本鎮(zhèn)(地區(qū))居住類房產證件且戶口本上祖孫三代戶籍均在此房產內。
?、垡苑慨a證上的地址對口入學。當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按照產證年限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統(tǒng)籌安排入學。
2、戶籍本鎮(zhèn)(地區(qū))人戶分離
?、俑改赋钟斜炬?zhèn)(地區(qū))居住類房產證件且入學學生戶籍為本鎮(zhèn)(地區(qū))戶籍,但不在此房產內。
?、冢ㄍ猓┳娓改赋钟斜炬?zhèn)(地區(qū))居住類房產證件且戶口本上祖孫三代戶籍在一起,屬本鎮(zhèn)(地區(qū))戶籍,但不在此房產內。
?、墼谇邦惏仓煤笄覍W校有學額的前提下,優(yōu)先安排房產登記時間四年及以上的以房產證上的地址對口入學,當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收學額時,按照產證年限順序安排入學。超出學額部分及房產登記時間四年以下的統(tǒng)籌安排入學。
3、戶籍本區(qū)非本鎮(zhèn)(地區(qū))人戶分離
?、俑改赋钟斜炬?zhèn)(地區(qū))居住類房產證件且入學學生戶籍為本區(qū)戶籍[非本鎮(zhèn)(地區(qū))]。
?、冢ㄍ猓┳娓改赋钟斜炬?zhèn)(地區(qū))居住類房產證件且戶口本上祖孫三代戶籍在一起,屬本區(qū)戶籍[非本鎮(zhèn)(地區(qū))]。
4、戶籍本市非本區(qū)人戶分離
?、俑改赋钟斜炬?zhèn)(地區(qū))居住類房產證件且入學學生戶籍為本市戶籍(非本區(qū)),但不在此房產內。
?、冢ㄍ猓┳娓改赋钟斜炬?zhèn)(地區(qū))居住類房產證件且戶口本上祖孫三代戶籍在一起,屬本市戶籍(非本區(qū)),但不在此房產內。
5、戶籍港、澳、臺本鎮(zhèn)(地區(qū))有房產
港、澳、臺地區(qū)戶籍學生的父母具有:
?、俑邸摹⑴_居住證(或通行證);
?、谠诒緟^(qū)任職或就業(yè)證件;
?、墼谒梢荒暌陨希òㄒ荒辏┚恿粼S可證明(持有通行證的出具);
?、鼙炬?zhèn)(地區(qū))居住類房產證件。
6、外省市戶籍本鎮(zhèn)(地區(qū))有房產
學生符合本市入學條件(4月23日前已取得居住證,居住證上居住地址屬松江區(qū))且學生的父母持有本鎮(zhèn)(地區(qū))居住類房產證件。
7、外國籍本鎮(zhèn)(地區(qū))有房產
外國籍學生的父母具有:
?、偻鈬C件;
?、谠诒緟^(qū)任職或就業(yè)證件;
?、墼谒梢荒暌陨希òㄒ荒辏┚恿粼S可證明;
?、鼙炬?zhèn)(地區(qū))居住類房產證件。
8、本市戶籍、港澳臺、外國籍本鎮(zhèn)(地區(qū))無房產
已在本鎮(zhèn)(地區(qū))就讀學生的父母在本鎮(zhèn)(地區(qū))內持有效的租房合同或僅持有售房合同和全額發(fā)票(無產證)。
9、外省市戶籍無房產
學生符合本市入學條件(居住證上居住地址屬松江區(qū))且無房產或僅持有售房合同和全額發(fā)票(無產證)。
青浦區(qū)
錄取順位:
1、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
2、“人戶分離”適齡兒童
3、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
4、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
5、來滬人員隨遷子女
重點關注:
1、根據本市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做好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確有困難不能在戶籍地入學的,憑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截止日為4月23日),申請居住地登記入學。區(qū)教育局結合本區(qū)實際繼續(xù)實行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少年按居住地登記入學招生的實施細則。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在區(qū)域內統(tǒng)籌安排“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3月20日,公布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實施細則。
2、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登記入學辦法就讀。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及相關居住證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記入學,由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就近入學。
3、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各校要在教育局相關部門的統(tǒng)籌安排下根據有關要求,切實做好來滬人員隨遷子女招生入學工作。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滬府辦規(guī)〔2018〕5號)等要求,2020年,來滬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一年內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補繳,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許補繳的除外)或連續(xù)3年(從首次登記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鎮(zhèn)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yè)登記。
金山區(qū)
錄取順位:
1、“人戶一致”的適齡兒童
2、“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
3、本市戶籍的集體戶口適齡兒童
4、本市戶籍居住廉租房的適齡兒童
注:以上情況均要根據兒童與戶主關系、入戶年限等因素統(tǒng)籌安排。
5、符合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持有本區(qū)自有住宅類產權房的,在住宅類產權房所在地統(tǒng)籌安排進入公辦學校入學。
6、符合基本條件的隨遷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在本區(qū)沒有住宅類產權房,只有租賃房的,在公辦教育資源緊缺的情況下,統(tǒng)籌安排進入周邊的公辦學校就讀。
注:①隨遷子女本人持有投靠類居住證者,在統(tǒng)籌安排時優(yōu)先。
?、陔S遷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者,在統(tǒng)籌安排時優(yōu)先。
奉賢區(qū)
錄取順位:
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當網上報名人數超過對口學校招生計劃數時,根據人戶一致(戶籍與自有房居住地一致)優(yōu)先原則和本區(qū)人戶分離實施方案,招生排序按以下順序安排,額滿為止:
1、適齡兒童人戶一致,居住地產權人為適齡兒童父母、本人,擁有(或共同擁有)全部產權;戶主為適齡兒童父母、本人。
2、適齡兒童人戶一致,居住地產權人為適齡兒童祖父母、外祖父母,擁有(或共同擁有)全部產權;戶主為適齡兒童父母、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
3、適齡兒童人戶分離,居住地產權人為適齡兒童父母、本人,擁有(或共同擁有)全部產權。
4、適齡兒童人戶分離,居住地產權人為適齡兒童祖父母、外祖母,擁有(或共同擁有)全部產權。
5、適齡兒童人戶一致,居住地產權人為擁有部分產權的適齡兒童直系親屬或本人。
6、適齡兒童人戶分離,居住地產權人為擁有部分產權的適齡兒童直系親屬或本人。
7、適齡兒童人戶分離,居住地為租賃房,且辦理人戶分離登記滿1年。
8、來滬人員隨遷子女
二、具備相同條件安排順序以房產證辦理時間長短(年限長的優(yōu)先)依次排序;房產證辦理時間長短相同的以適齡兒童入戶年限長短(年限長的優(yōu)先)依次排序,額滿為止。戶口認定截止時間為2020年4月23日。
三、報名民辦學校未被錄取的,如對口學校尚有余額時,按照以上順序排序,額滿為止,超出部分由區(qū)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入學。
崇明區(qū)
錄取順位:
1、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一致,且戶主為直系親屬或學生本人。
如對口招生區(qū)域內“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登記入學適齡兒童網上報名公辦小學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將按照取得房屋產權時間先后排序安排入學,額滿為止。
經第一批公辦小學驗證和已分配入學,尚有余額時,報民辦小學未被錄取的,按照取得房屋產權時間先后再次排序,額滿為止。超出部分由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入學。初中參照執(zhí)行。
2、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址與戶籍地址不一致,居住地產權人為學生父母或本人,并擁有全部產權。
3、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與其寄居在三代以內旁系親屬處的戶籍地址相一致(三代是從學生開始計算為一代的三代)。
4、適齡兒童、少年的居住地與其父母的租房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與戶籍地址在不同鄉(xiāng)鎮(zhèn)。
5、其他情況。
以上情況均要根據居住地學校學額情況和學生實際居住年限的長短等因素在區(qū)域內統(tǒng)籌安排,在同一地址居住戶內三年內原則上只有一次同校入學機會(二孩除外),同時還須經過教育局審核。
現場審核時家長須帶領適齡兒童、少年,攜帶戶口簿、《入學信息登記表》、預防接種證、《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回執(zhí))》、房產證、《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通知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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