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注意事項以及積分申請基本流程)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注意事項
1、2013年7月開始,新政需要辦理《居住證》的,申請人到現(xiàn)居住地的社區(qū)事務中心辦理,持證人通過網站或者21世紀人才網的居住證計分管理信息系統(tǒng)進行網上模擬估分,達到標準分值的,持證人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委托用人單位向注冊或登記地區(qū)(縣)人才服務中心申請積分。
2、《居住證》需要每年簽注一次,在每屆滿一年前30日,應辦理簽注,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xù)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內補辦簽注手續(xù)的,《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
3、新政由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負責《居住證》的辦理,包括新辦、領證、信息變更、簽注、掛失和補辦;人才服務中心負責居住證的積分工作。
4、取消隨員卡,在持證人的積分通知書上體現(xiàn)配偶及子女信息。
5、新政實行積分管理,不以學歷為標準,對本市合法穩(wěn)定居住和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的《居住證》持有人進行綜合積分,將其個人情況和實際貢獻轉化為相應分值。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可以享受相應的公共服務待遇。
6、《居住證》積分有超生的違反國家和上海計劃生育的實行一票否決制。
7、《居住證》積分對單位注冊資金沒有要求。
8、《居住證》積分申請材料不需要提供住所及體檢證明。但提供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類職業(yè)資格證書和技能類國家職業(yè)資格證書須是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
9、新政中對投資額沒有限制,但對企業(yè)納稅或聘用本市戶籍人員情況作了明確規(guī)定。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基本流程
1、來滬人員至現(xiàn)居住地街道社區(qū)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辦《上海市居住證》。
2、來滬人員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tǒng)進行積分模擬打分。
3、模擬積分分值滿足120分時,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積分申請。
4、用人單位首次申請時應按照《申請積分用人單位注冊登記須知》進行網上注冊,并至單位注冊地區(qū)縣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審核單位信息。
5、已審核通過的用人單位登錄上網,為申請人進行網上注冊,并填寫《積分申請表》(注冊時將取得個人賬號和密碼,供申請人后續(xù)申請積分和網上查詢使用)。
提示:為保證居住證數(shù)據(jù)傳送,申請人領取《上海市居住證》3個工作日后,用人單位再為其網上注冊創(chuàng)建積分賬號。
6、單位為申請人進行網上信息審核,審核無誤的,打印《積分申請表》,并點擊“提交申請”按鈕。
7、單位將積分申請材料遞交至單位工商注冊地、社團或民辦非企業(yè)登記所在地的區(qū)(縣)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
8、如材料齊全,受理點將受理相關材料,并出具收件憑證。
9、受理點調集申請人檔案,以學歷申請積分的,需進行教育經歷的核實,隨后進入審核程序。
10、申請人的居住證積分核定完成后,將通過短信形式通知持證人積分情況;單位也可以通過上網登錄,了解積分申請進度和結果。
11、根據(jù)通知的時間和地址,持證人和用人單位可持有效身份證件至區(qū)(縣)人才服務中心領取《積分通知書》,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機構使用《上海市居住證》積分打印設備自助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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