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障性租賃住房:不限戶籍、不設收入線、租金年漲幅不超5%)
新華社上海11月23日電(記者鄭鈞天)上海將印發(fā)《關于加快發(fā)展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今年底將基本形成保障性租賃住房政策體系。
這是記者從23日舉行的上海市人民政府新聞發(fā)布會上獲悉的。
上海市副市長湯志平表示,“十四五”期間,上海計劃新增建設籌措保障性租賃住房47萬套(間)以上,達到同期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40%以上;到“十四五”末,全市將累計建設籌措保障性租賃住房60萬套(間)以上,其中40萬套(間)左右形成供應,以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難。
上海市住建委主任姚凱表示,上海將深入研判租賃需求、充分挖掘供給潛力,持續(xù)推進完善從“一張床”“一間房”到“一套房”的多層次住房供應體系和“租購并舉”的住房保障制度。
湯志平說,按照今明兩年“多做、快做”的總體安排,2021至2022年,上海計劃建設籌措保障性租賃住房24萬套(間),完成“十四五”目標總量的一半以上。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局長王楨表示,公租房、單位租賃房、享受政策支持的各類租賃住房中符合條件的房源,統(tǒng)一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
記者了解到,上海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申請對象不限戶籍、不設收入線。基本準入條件是在上海市合法就業(yè)且住房困難。租期方面,租賃合同期限原則上不少于1年、不超過3年;合同到期后,入住對象仍符合準入條件的,可繼續(xù)租住。除公租房外,其他保障性租賃住房不設最長租賃年限;若保障對象在上海市購房或離開該市等不再符合準入條件時,房源退出,周轉(zhuǎn)使用。
在租金方面,面向社會供應的項目,初次定價在同地段、同品質(zhì)市場租賃住房租金的九折以下,后續(xù)調(diào)價時,年漲幅最高不超過5%。住建和房管部門將建立市場租金監(jiān)測機制,加強對項目初次定價和調(diào)價的統(tǒng)籌指導,穩(wěn)定租賃價格。在戶型方面,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
值得一提的是,在非居住用地上新建、改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水、電、氣價格將執(zhí)行民用標準;保障性租賃住房承租家庭的未成年子女亦將就地享受義務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
來源:新華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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