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公積金提取條件、辦理要件等進行解讀)
還貸提取需要哪些條件?夫妻二人各有一筆住房貸款,能否各自申請?zhí)崛??哪種情況下可以提取公積金?針對市民的這些熱點問題,近日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原有的《南寧住房公積金提取業(yè)務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和完善,并對提取條件、辦理要件、提取時限和額度、提取程序等進行了明確,旨在進一步規(guī)范住房公積金提取,加大對繳存職工自住住房消費和租賃住房支出的政策支持力度,日前,管理中心對《實施細則》的提取政策進行解讀。
特別提醒,從2019年起,異地購房提取材料的審核由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聯(lián)合協(xié)查,發(fā)現(xiàn)材料有偽的,繳存人納入失信“黑名單”管理,并將情況報送繳存單位,情節(jié)嚴重者按相關法律程序處理。
案例:梁先生10年前在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了60萬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簽訂了30年的貸款合約,截至目前仍未結清銀行貸款,這種情況能否還貸提取呢?
解讀:據(jù)最新數(shù)據(jù)統(tǒng)計,2019年1月底南寧市市本級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已高達84.33%,管理中心面臨較大的資金壓力。以一筆40萬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來說,按繳存職工平均月繳存額1000元計算,一筆40萬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會占用400個繳存職工一個月的月繳存額,在目前較高的資金運用率的情況下,既要保證職工能夠正常提取,又要維持現(xiàn)有的貸款發(fā)放規(guī)模,資金必須盡快回籠。
相關負責人特別指出,其他省區(qū)市一些資金運用率較高的中心已早有類似做法,如濟南市、昆明市、威海市、廣州市等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都規(guī)定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的,要優(yōu)先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所以,從資金安全運作和南寧市住房公積金可持續(xù)發(fā)展角度考慮的,《實施細則》增加了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需優(yōu)先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要求。
需提醒的是,自住住房不包括商業(yè)用房、辦公用房、別墅、商鋪、車庫、地下室以及其他非自住住房的構筑物。
案例:王小姐3年前與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后來又在南寧市重新找了新的工作,像這種情況,能否銷戶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解讀:職工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后封存滿半年且未在異地繼續(xù)繳存的,可銷戶提取。具體有兩種情況:一是職工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單位為職工辦理了封存手續(xù),將職工個人賬戶轉入“封存戶”的,職工辦理銷戶提取時可無須再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相關材料(單位辦理封存時已提交),符合此類情況的職工可登錄個人網(wǎng)廳自助零材料申請辦結;二是因歷史年度未強制要求單位將封存職工轉入“封存戶”或單位沒有規(guī)范辦理封存手續(xù),未提交職工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材料,沒有將職工調出至“封存戶”的,職工辦理銷戶提取時仍需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材料,此類情況的職工仍需到柜臺申請辦理銷戶業(yè)務。
此外,《實施細則》縮短了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銷戶提取的時限。將原來的“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建立新勞動關系的可銷戶提取”改為“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后,未在異地繼續(xù)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后可銷戶提取”。
案例:張小姐戶籍在南寧市,其愛人農(nóng)先生戶籍在百色市,張小姐和農(nóng)先生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解答:職工(或配偶)在南寧市行政區(qū)域外或鐵路職工在南寧鐵路系統(tǒng)管轄運營鐵路的沿線城鎮(zhèn)外購房并申請?zhí)崛∽》抗e金的,購房時購房地須為職工(或配偶)戶籍地或工作地。購房后戶口才遷至購房地的情況不包括在內。根據(jù)以上規(guī)定,張小姐和農(nóng)先生可在南寧市或百色市申請?zhí)崛?,但南寧或百色兩地之外的其他地方購買住房的,則不能提取。
又比如,張三在南寧市工作,配偶在C市工作,則在南寧市或C市購房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在其他城市購買住房的,不能提取。特別提醒,D市并非張三或其配偶的戶籍地或工作地,張三在D地購房后將戶口遷至D市,這種情況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案例:王小毛于2018年1月、10月先后在南寧購買了兩套住房,同年在申請辦理購房提取時,是否可申請?zhí)崛。?/p>
解讀:王小毛只能以其中一套房申請?zhí)崛?,且最高提取額不得超過購買該套房的實際支出費用。根據(jù)《實施細則》,同類型的提取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只能申請一次。
如張小強為無房職工,2019年2月辦理了租房提取,那么,同一自然年內(即2019年內)他不能再次申請租房提取。符合租房提取條件且從未申請租房提取的,提取額度計算起始時間為2015年1月且不早于其在管理中心開戶繳存的起始月。2015年1月至2019年3月租房提取的最高限額為480元/月·人,2019年4月起租房提取的最高限額提至720元/月·人。另外,租房提取要件及最高限額會根據(jù)南寧市的住房租貸備案工作的推進及租貸價格升降變化有所調整。
案例:王先生與黃小姐分別于2019年1月、3月買房并貸款,兩人計劃今年8月結婚,他們能否各自申請?zhí)崛」e金?
解答:兩人婚后以家庭為單位,只能以其中一套申請購房提取或還貸提取。職工家庭有兩套或以上住房貸款的,每年只能選擇其中一套申請還貸提取。需注意的是,如其中有一套房辦理了公積金貸款,另一套房為住房商業(yè)還貸,則只能以辦理了公積金貸款的房屋申請還貸提?。蝗魞商追烤k理了公積金貸款,可任選其中一套房申請。
如王先生2019年1月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黃小姐于2019年3月辦理了商業(yè)銀行住房按揭貸款,婚后二人申請還貸提取時只能以王先生的那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直至該筆貸款結清為止,結清后,黃小姐的商業(yè)貸款申請還貸方能提取。
特別說明,2017年10月31日后申請辦理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在貸款未結清前,只能以該筆貸款申請還貸提取。如,張三于2017年11月用A房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2019年1月張三在A房住房公積金貸款尚未結清期間,另新購B房且辦理了商業(yè)銀行住房按揭貸款,則其申請還貸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只能以A房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zhí)崛?,直至A房住房公積金貸款全部結清。
案例:張先生和他的父親都是南寧市事業(yè)單位的繳存職工,張先生以購買自住住房申請?zhí)崛∑渥》抗e金,購房支付的首付款為40萬元,張先生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8萬元后,其父親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積金嗎?
解答:當孩子為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其購房或償還住房貸款,在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后仍不足以支付該筆住房消費支出的,其父母可在限額內按規(guī)定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不足部分。根據(jù)《實施細則》,其父母可以以同一套房的材料申請?zhí)崛∽》抗e金,但其提取額度不超過32萬元。
又如,張先生以償還住房貸款申請?zhí)崛∑渥》抗e金,本次可提取額度是2萬元,張先生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為1.5萬元,則其提取1.5萬元后,其父親可以以同一筆貸款申請?zhí)崛∽》抗e金,可提取額度不超過0.5萬元。如果張先生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為3萬元,已超過本次可提取額度2萬元,則其父親不能以此為由申請?zhí)崛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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