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群眾辦實事吉首公安成功辦理吉首市首例遷移戶口“跨省通辦”業(yè)務)
12月16日,吉首公安成功辦理吉首市首例遷移戶口“跨省通辦”業(yè)務,真正實現(xiàn)了“實現(xiàn)讓數(shù)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以實際行動推進“放管服”改革,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
12月14日,吉首市公安局馬頸坳派出所接到深圳市郭先生的電話,稱自己和妻子在深圳務工,為解決小孩就讀與妻子就業(yè)問題,想將妻子戶口從吉首市遷移到深圳市,需要辦理跨省遷移戶口手續(xù)。
由于“跨省通辦”的業(yè)務是12月1日剛剛開通的新業(yè)務,此前從未辦理過,戶籍員在接到該申請后立即與人口與出入境大隊學習申辦程序,將相關要求和需要的材料告知郭先生。同時,與深圳市公安局取得聯(lián)系,核對相關情況。在經過溝通和確認郭先生妻子符合“跨省通辦”的條件后,通過“湖南跨省通辦業(yè)務協(xié)同服務平臺”于16日上午將郭先生遷移戶口手續(xù)順利辦理完成。
此前,省外戶口遷移需要群眾到遷入地和遷出地分別辦理相關手續(xù),來回之間不僅耗費時間也增加了群眾的經濟負擔。自12月1日“跨省通辦”業(yè)務開通后,外省群眾在辦理工作調動、大中專學生畢業(yè)、夫妻投靠、父母與子女投靠、大中專院校錄取五種遷移戶口業(yè)務時可實現(xiàn)通過“跨省通辦”平臺一站式辦理,大大為群眾節(jié)約了時間和精力。
全省公安機關啟動開具戶籍類證明
5項戶口遷移全國范圍內“跨省通辦”工作
湘粵兩地新生兒入戶“跨省通辦”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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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20〕35號),進一步深化戶籍管理“放管服”改革、提升戶政服務便利化水平,根據公安部統(tǒng)一安排,湖南省公安廳近日部署全省公安機關全面啟動開具戶籍類證明、5項戶口遷移全國范圍內“跨省通辦”工作。同時,會同廣東省公安廳啟動湘粵兩地新生兒入戶“跨省通辦”試點。
從12月10日起,以下3類戶政業(yè)務可以“跨省通辦”:
一、全國戶籍居民需辦理工作調動戶口遷移、大中專院校錄取學生戶口遷移、大中專學生畢業(yè)戶口遷移、夫妻投靠戶口遷移、父母投靠子女戶口遷移5項跨省遷移業(yè)務的,申請人只需根據遷入地戶口遷移政策規(guī)定,向遷入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即可由遷入地和遷出地公安機關協(xié)同辦理戶口遷移,實現(xiàn)申請人在遷入地“一站式”辦理。
二、跨省就業(yè)、就學、居住的全國戶籍居民,因家庭矛盾等原因無法取得居民戶口簿的,可以憑有效身份證件,向實際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異地申請開具戶口登記項目內容變更更正證明、注銷戶口證明、曾經同戶人員間親屬關系證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等戶籍類證明,受理地(實際居住地)和戶籍地公安機關實現(xiàn)信息材料流轉,由受理地公安機關開具。
三、湖南、廣東兩省戶籍的家庭戶戶主,滿足小孩出生不滿一年、屬婚內境內生育、小孩父母屬同一民族成份等條件,憑本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和新生兒《出生醫(yī)學證明》,可以在湘粵兩省公安機關跨省申報出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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