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5年新版居住證可享受的權益?。?/p>
2015年6月1日起,去年10月通過的最新《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證條例(表決稿)》(以下簡稱《居住證條例》)將正式執(zhí)行。新條例中許多項規(guī)定關系著非深戶人口的權益,包括辦理居住證的條件、居住證的“含金量”、居住證的簽注等等,下面一起來看看最新《居住證條例》中對各項政策的規(guī)定吧。
社保作為辦理居住證的標準
最新的《居住證條例》明確辦證門檻為同時滿足在特區(qū)有“合法穩(wěn)定居所”和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其中“非深戶籍人員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在特區(qū)參加社會保險連續(xù)滿十二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二年內累計滿十八個月的,視為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p>
參加社會保險”的表述涵蓋范圍其實很廣泛,《居住證條例》明年6月1日起施行,有關部門還要制訂配套具體辦法和實施細則,有關特殊人群申辦居住證的細節(jié)尺度將再進行認真深入研究和探討后出臺實施。
《居住證條例》為鼓勵非深戶籍人員辦理居住登記和居住證,提出了一些具體、明確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又從深圳財力的可持續(xù)性和資源的承載能力出發(fā),對持證人可享受的權益留有一定余地,以便政府更好地貫徹執(zhí)行。
房東擔負申報承租人信息義務
現行制度中居住登記信息一般由出租房管理部門挨家挨戶地敲門登記,并由非深戶籍人員作為申報人。與此不同,條例實行主動申報制度,把為非深戶籍人員提供居所的單位或者個人作為申報義務人。今后房東、“二房東”等房屋出租人不能光收租金,還要擔負起主動申報承租人信息的義務。
可網絡辦理居住證簽注
為解決居住證辦理之后信息難以更新的問題,條例還規(guī)定居住證每年要簽注一次。條例在征求意見時,有人擔心,一年一簽注,如果辦理程序麻煩真要“跑斷腿”。針對這個意見,條例特別規(guī)定,持證人可以到公安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機構申辦簽注,也可以通過網絡等方式申辦簽注?!侗頉Q稿》將簽注條件的審核主體修改為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
持證人可以享受各種具體權益和服務
條例實施后,居住證成為非深戶籍人員在特區(qū)享受相應權益、參與社會事務管理的法定憑證,“含金量”大為提升。
持證人可以享受的一些具體、明確的基本公共服務寫進了條例當中,并綜合考慮了深圳財力的可持續(xù)性和資源的承載能力。
根據條例,持證人可以享受申請職業(yè)技能培訓補貼,申請免費婚前健康檢查,申請基本殯葬補貼等多項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符合市政府規(guī)定的居住年限、就業(yè)年限、社會保險參保年限等條件的,還可以依照有關規(guī)定享受公共文化、就業(yè)扶持、基本公共教育、社會救助、住房保障等方面相應的權益。
此前已取得的居住證怎么辦?
條例規(guī)定,持證人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以在條例施行后12個月內免費申請換領新證。條例施行12個月后,此前取得的《深圳市居住證》、《深圳市臨時居住證》失效。
圖文整理自深圳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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